发布时间:2024-02-29 09:19:37
湖南石化树脂部31%副产盐酸竞价竞量邀请公示
1.竞价竞量周期及数量
湖南石化树脂部31%副产盐酸本次竞标时间区间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20日,此次对外招标2000吨。
2.竞价竞量参与单位
符合以下要求的31%副产盐酸直接使用单位及经销商:
(1)能提供月度需求量、营业执照、危化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等相关证照,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2)为保障竞标顺利进行,竞标前需缴纳人民币5000元作为竞标保证金,未竞标成功者,竞标结束后全额退还保证金;竞标成功者,则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须在开标后3个工作日之内补缴1.5万元,合计2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抵货款,业务结束时履约保证金可以返还。竞标成功后弃标者,将视为违约,缴纳的竞标保证金全额扣罚,不予退回。
(3)上述保证金交入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云溪支行1907060629200129355,汇款时请务必备注“招标保证金”字样。
(4)为及时掌握盐酸物流安全动态,要求所有盐酸客户的运输车辆设置GPS监控设施备查。
3.竞价竞量程序
符合公示要求的客户在公示截标的时间之前将填写好竞价价格及量的《湖南石化树脂部31%副产盐酸销售竞价竞量表》及客户的相关资质证件盖章扫描发至邮箱:blshszech@163.com。截标时间为2024年3月1日上午10:00,截标之前收到的邮件均有效,截标之后收到的邮件无效。本次线下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1日上午10:10。联系人:夏电波,联系电话:13807309766。
4.竞价竞量规则
对销售单价越高的客户优先配给量,按照计划招标量配完即止。对报价高的客户优先配给完成后,当遇到多个客户报价相同时,将剩余量按报价相同客户竞量的比例进行分配。
5.注意事项
(1)此次竞价最低限价1元/吨。
(2)中标单位须根据中标数量在规定时间内均匀装货,中标单位须在2024年3月20日之前执行完毕。
(3)树脂部副产盐酸由销售物流中心进行销售及发货安排。
(4)中标客户需根据中标数量均匀装货,若不按照树脂部安排及时装货,我部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后,仍不按我部要求及时拖货,则扣罚50%履约押金;中标客户在合同期内必须执行完中标数量,否则扣罚100%履约押金,并终止合作半年。特殊情况需提前来函征求树脂部同意;若树脂部因生产计划调整,合同期内可供货数量低于招标数量,需合同顺延至执行完数量为止,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后确认。
(5)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操纵竞投,违者依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6)委托人为方便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活动,在网上发布与标的相关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
(7)委托人有权对标的的有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竞价时间、标的竞价的有关图像、文字资料)在标的未开始竞价之前进行修改和解释,竞买人应当予以充分理解并在竞价标的竞价过程中注意。
(8)竞价程序因委托方撤回委托,或因不可抗力等意外事件发生使网络竞价程序暂停或终止的,委托人、我公司及聚拍网网络∕现场同步竞价系统不承担违约责任。
(9)竞买人在竞价前应自行认真核实,查验标的信息,自行判断标的的现状是否符合其相关资料或描述。我公司不对标的数量、质量、种类、规格、实用性等情况作任何承诺,如竞买成功,买受人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树脂部销售物流中心
2024年2月29日